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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勞模評選將簡化程序強化監督
信息類別:相關信息 發布者:綜合辦公室 發布時間: 2015年07月22日 點擊次數: 1767
7月15日,從人社部獲悉,針對媒體反映的勞模評選蓋章多問題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國家公務員局將簡化勞模評選相關程序,不再由勞模本級推薦單位分別征求工商等8個部門意見并蓋章,改由省委、省政府統一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省委或省政府印章,將8個章減少為1個章;強化公示環節的社會監督作用,嚴格執行初審、復審及擬推薦人選本人所在單位公示、省級公示、全國公示的“兩審三公示”做法。